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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1100-14401

  项目名称:食堂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物业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军分区住宅区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食堂物业管理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 804200 元(人民币)(含:食材费、食材费中含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资金;服务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费用)。 保证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160 名职工就餐服务,食堂餐标每人每天13元(早餐、午餐),合同期限内工作日就餐(早餐、午餐)服务。 (二)其他: 扶贫食材产品采购需与甲方协商,并将发票复印交给甲方。采购标准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采购平台名称:扶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

服务要求:(一)餐饮服务要求及标准 食堂餐标每人每天13元(早餐、午餐) 用餐时间、标准: 早餐时间07:20-08:20 早餐标准:主食不少于4种(其中面食2种、粥2种)、饮品1种(豆浆、豆腐脑等)、凉拌菜或咸菜不少于4种、热菜一种、每天提供鸡蛋、腐乳、泡姜、泡椒。 午餐时间11:40-12:30 午餐:主食不少于3种(米饭、面食2种)、主菜4道(荤菜2道、素食2道)、汤品1种、应季水果1种; 标准: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热度。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卫生。 9、不提供剩余餐品和使用过期食品。 (二)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相关法规和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作为本项目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三)供餐的基本原则要求 1、针对餐标、职工的口味及营养要求和季节,设计不同的菜谱,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就餐口味需求以家常菜为主,满足采购人的多样化口味需求。 3、提供营养食谱、应季食谱、特色餐等多角度、全方位的膳食搭配。不仅要吃好,还要吃得健康。 4、规范的餐饮管理运作流程,既保持食品规格、口味的标准化,同时保证供餐食品的质量,减少食品交叉污染的机会。 5、在食谱设计中充足考虑职工的口味,特点和营养需求,做到主副食和荤 菜肴的合理搭配,力求营养、适量与平衡。 6、定期在餐厅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营养知识、倡导节约、厨余垃圾分类的宣传。 (四)人员要求 食堂配备7名工作人员,其中:厨师(需具有中式烹调师初级及以上证书)1人、面点师(需具有中式面点师初级及以上证书)1人、设备维护(需具有电气工程师证书)1人、杂工4人。厨师、面点师、设备维护人员的资格证和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上岗后现场进行查验。 (五)节能管理工作 要求以“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卫生控制,节能控制,成本控制”为标准。各种设备设施落实到人,做到专人负责;保证各种水龙头、热开水器完好,防止滴漏;规定各类照明灯的开关时间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在采购需求不变并且财政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每年一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十一)食材采购标准 要求投标人采购的食材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证食材新鲜,确保质量,有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指定专职人员采购、登记,并提供采购凭证。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 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 GB1534-2003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十二)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的管理,使食堂工作人员更好地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检查范围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结果 分值 得分 伙食质量(35分)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该产品具有QS标识。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伟、王屹立(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物业管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联系方式:0427-229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帅

电      话:0427-86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