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08-21 阅读次数:】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121-00078
二 、 项目名称:东湖公园卫生保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湖公园卫生保洁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风景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澄湖西路89号
中标(成交)金额:513,000(元)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湖公园卫生保洁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东湖公园卫生保洁项目(C13050100清扫服务)
服务范围:公园卫生保洁总面积395457.9平方米。其中:硬化面积87704.14平方米,水系287635.84平方米,荷塘8199.10平方米,湿地11049.24平方米,其他869.58平方米。
服务要求:大洼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对东湖公园区域内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包括清扫步行道、广场、廊道等区域内残枝落叶、杂草、纸屑、果皮等各类垃圾,对公园内公厕、房屋、凉亭、健身器材、座椅、垃圾桶及各类造型等公共设施进行保洁,还包括水系和荷塘及湿地内的淤柴、漂浮物等垃圾打捞和清运工作,保障公园内干净整洁,雨后路面无积水,雪后路面无积雪。 保洁员要做到合理分类处置垃圾,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不积存。检查清理区域内小广告,根据保洁区域卫生保洁工作量及垃圾清运量进行保洁人员和垃圾清运车辆分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需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全部服务费。因项目具有固定性、延续性,在需方满意且工作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但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及需方采购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春艳、李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湖公园卫生保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王少山0427--69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345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27345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