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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1100-01227

  项目名称:盘锦市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供应商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同城二路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5,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2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项目(C16080200平台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确保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得到及时解决,包括危货智能监管平台、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监管平台、智慧公交平台、数智执法平台、智慧港航监管平台等平台实现数据无缝对接; 在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我公司服务人员遵守国家和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所提供的设备在所有方面达到提出的规格和功能要求。 根据系统平台维修维护要求和工作内容,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及整体系统的平稳运行,我公司对项目整体提供维护及质保三年,如出现设备质量问题由我公司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质保期内我公司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我公司在接到采购人系统服务、设备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技术问题,我公司安排技术专家远程协助排查。所涉及的设备所有权归我公司所有,在收到采购单位的全部款项且项目质保期满后设备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服务要求: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1)我公司将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确保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得到及时解决(2)中标人平台的技术架构、接口设计均符合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能够与采购人现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间30个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发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平台部署开发,双方签订《平台部署报告》;第二阶段,试运行阶段,部署开发并完成签订《平台部署报告》后,试运行、维护一年,双方签订《平台试运行报告》;第三阶段,验收阶段,试运行结束并签订《平台试运行报告》后,正式运行、维护一年,期满组织验收,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服务标准:我公司承诺提供所有服务标准参照前述相应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指导依据,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敏、吴文哲、张东伟、白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方式:0427-2824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蓝

     话:0427-865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