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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133

项目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小区167幢泰山路130号

中标(成交)金额:750,000(元)

评审报价: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C23119900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 中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应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中标方应安排专人配合用户进行线路连通调试工作,负责提供线路质量保障服务,保证线路的畅通、速率、技术指标达到租赁方的要求。提供的互联链路的性能不低于运营商网内标准。提供的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是独占带宽。运营商提供的数据链路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实际标称带宽,实际使用网速峰值应不低于标称带宽。基础传输网络能覆盖到租赁方全省的业务终端;拥有丰富的带宽和接入方式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 线路可用率达到99.9%;服务期内中标方应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各终端接入相关设备。租用的线路及支持线路应用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热线,提供专职的大客户经理。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二、线路需求明细: 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一、总体要求 中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应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中标方应安排专人配合用户进行线路连通调试工作,负责提供线路质量保障服务,保证线路的畅通、速率、技术指标达到租赁方的要求。提供的互联链路的性能不低于运营商网内标准。提供的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是独占带宽。运营商提供的数据链路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实际标称带宽,实际使用网速峰值应不低于标称带宽。基础传输网络能覆盖到租赁方全省的业务终端;拥有丰富的带宽和接入方式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 线路可用率达到99.9%;服务期内中标方应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各终端接入相关设备。租用的线路及支持线路应用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处理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热线,提供专职的大客户经理。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二、线路需求明细: 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艳君、吴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交警大队岗区光纤数字网络线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地址: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  0427-2684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345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27345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