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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二期)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122-00159

项目名称: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二期)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小区167幢泰山路130号

中标(成交)金额:3,269,320(元)

评审总得分:80.0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二期)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二期)(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本项目具体参数见以下清单。 ★2、本项目内的软件与硬件需要系统兼容,能够匹配全部功能。 ★3、本项目建设期限为30天,服务期3年。 ★4、付款方式:项目初验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4%,2025年12月1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2026年12月1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 ★5、验收标准 :采购单位自行组织专家验收。(1)建设成果须满足相关要求、具体以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为准。(2)建设完成通过专家组验收。 ★6、项目合同期三年,在项目设计与建设中,服务人员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所提供的设备应在所有方面达到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规格和功能要求。 ★7、平台对接承诺,为确保平台顺利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功能互通,需中标人作出如下承诺:(1)中标人将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确保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得到及时解决(2)中标人平台的技术架构、接口设计均符合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能够与采购方平台实现无缝对接。(3)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

服务时间:本项目建设期限为30天,服务期3年。在项目设计与建设中,服务人员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所提供的设备应在所有方面达到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规格和功能要求。

服务标准:采购单位自行组织专家验收。(1)建设成果须满足相关要求、具体以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为准。(2)建设完成通过专家组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敏、李晓刚、陈艳君、张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二期)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盘山县太平              

联系方式:  0427-315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址: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           

联系方式: 0427-355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品           

电 话:0427-355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