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7-31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JH24-211122-00101
二、项目名称: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职工通勤车租赁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双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镇珠江街402
中标(成交)金额:349,500(元)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职工通勤车租赁
服务类
名称: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C15020100道路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48座及以上大客车租赁)
服务要求:基本要求 豪华客车48座以上(含48座)4辆(备2辆),技术参数配置表见下文,预计工作日250天/年,通勤天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乙方提供所有车辆必须是该企业车辆且为合法经营车辆,而非其他企业或个人挂靠车辆,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三、安全与服务 1、乙方应做到:准时到达,车辆清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车况良好,行车安全等。 2、如在行车中遇到特殊情况,影响行车,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把服务对象送达目的地。 3、乙方完成通勤任务后,如发现车上遗失物品,应及时告知甲方。 4、乙方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该车辆要求的相关证件。驾驶技术熟练、文明用语、着装整齐、规范服务。 5、甲方向乙方租车期间,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如乙方车辆发生事故,甲方乘车人员和乙方驾驶员因此而产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责任。 6、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并投保乘客险,否则一律不准调度到甲方使用。大型客车商业险一百万,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五十万。 四、调度 1、乙方须提供通勤服务车辆明细及驾驶员名单,不得更改明细、不得私自调用车辆及人员名单以外的驾驶人员或车辆。如有驾驶人员或车辆变化,可提前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变更录用。(投标文件须提供车辆相关证明文件) 2、用车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未经甲方通知出车与甲方无关。 通勤车辆(豪华客车)配置参数需求: ★1、发动机:发动机国五及以上标准标准(技术成熟、动力充足、故障率低、舒适性高,能够充分保障通勤时间及冬季正常运行)。 ★2、座位数:48座以上(含48座) 3、六档变速箱 4、电涡流缓速器(≥或≤1900N.m) 5、 CAN总线 ★6、爆胎应急装置 ★7、前轮胎压监测报警 8、发动机仓自动灭火装置 9、时间及温湿度显时钟 10、倒车影像监视 ★11、道路自动限速控制系统 12、视频监控系统 ★13、前向防撞预警 ★14、车道偏离预警 15、行车记录仪打印 16、中门+应急门 17、顶置非独立空调 18、机械减震司机椅(三点式安全带) ★19、高靠背座椅,乘客座椅安全带预警装置 20、独立水暖,强制散热。 ★21、北方高寒状态(底盘低温保护、车身低温保护、增强保温模块、带外除霜机) 22、阅读灯 23、有线麦克风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广涛、李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职工通勤车租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行政办公楼1号楼2楼
联系方式:0427-3552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址: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
联系方式:0427-355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品
电 话:0427-355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