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采购 > 结果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及机房升级改造服务-平安城市一期和人脸识别项目634个点位维保部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103-00225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及机房升级改造服务-平安城市一期和人脸识别项目634个点位维保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及机房升级改造服务-平安城市一期和人脸识别项目634个点位维保部分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9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及机房升级改造服务-平安城市一期和人脸识别项目634个点位维保部分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及机房升级改造服务-平安城市一期和人脸识别项目634个点位维保部分(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前端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对杆体安全和用电保险服务及原有接电服务进行维护。在日常维护中视频图像需确保画质清晰,图像无树木及障碍物遮挡。对监控杆及监控箱内设备进行日常检修。包括是否有松动、人为损坏、连接线老化等情况。及时对出现故障的前端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及更换。监控前端设备包括监控杆及立杆基础、控制箱、视频监控及电源适配器、视频监控支架、空开、防老化电力电源线、配套辅材。

服务要求:对点位的视频监控提供升级改造服务,需按现场情况,升级为符合全结构化广域式监控的要求标准,确保视频图像分辨率均达到2560x1440以上,配备≥2个F1.0大光圈全彩镜头,支持≥190°大场景拼接。确保所有视频监控支持人员密度检测、全抓拍、道路监控及Smart事件等功能,同时具备AR标签功能,支持标签联动。集成声光报警系统,当触发事件时,自动启动白光闪烁和预设声音报警,提供多种声音内容选项。所有视频监控需支持最大256GB Micro SD系列存储卡,支架采用壁装设计,材质为铂晶灰铝合金,满足户外耐用性需求。实施全景画面点击联动特写镜头功能,并测试手动跟踪运动目标的准确性。在设定区域内进行全景Smart事件布防测试,确保在50米范围内能有效跟踪目标并及时报警。验证人员密度检测与拥堵等级输出的准确性,以及车辆(包括车牌、车型、颜色识别)的高精度抓拍能力。 提供前端调优及调试服务,确保机房内相关设备及前端设备能够平稳运行,需包含对应配件,并保证机房及外场环境整洁。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采购单位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两年,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敏、杨佩宁、吴文哲、张东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及机房升级改造服务-平安城市一期和人脸识别项目634个点位维保部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0427-2683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27-865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