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2-24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盘锦市公安局5G传输型执法记录仪终端全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100-05777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5G传输型执法记录仪终端全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招标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5G执法记录仪 台 50 2 实时指控平台 套 1 3 系统搭载服务器 台 1 4 存储 台 1
二.技术参数指标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1 5G执法记录仪 1. 外观尺寸:设备外形尺寸≤90×60×32mm(不含背夹、外接设备); 2. 产品:设备采用可拆卸电池供电,更换电池时5min不断电; 3. 重量≤210g; 4. 防护等级:≥GB/T 4208-2017中IP68要求; 5. 显示屏:≥2.4寸,显示屏亮度≥430cd/m2; 6. 自由跌落:设备在2m高度,水泥地面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 7. 水平视场角:在所有分辨率下≥110º; 8. 几何失真:在所有分辨率下≤15%; 9. 照片分辨力:在12032×6768分辨率下,分辨力≥2000线; 10. 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3m,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11. 5G传输功能:可接入移动、联通和电信5G SIM卡,实现无线传输功能,H.265编码方式开启时,在视频分辨率3840×2160条件下,分辨力≥1200线; 12. 语音播报:开启后可在开机、录像、录音、重点文件标记时进行语音播报,并具有摄录时长播报及整点报时功能; 13. 语音操控: 可通过语音指令控制样机开始/停止摄像,关机操作; 14. 数据保护:在摄录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录像模式; 15. 电池:电池摄录时间在更换一次电池的情况下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8h,在1920×1080分辨率条件下进行视频实时图传,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0h; 16. 语音对讲:通过平台开启语音对讲功能后,终端与同一群组内终端之间或终端与平台间可进行语音对讲; 17. 集群对讲:可通过按键实现单向群组对讲; 18. 视频通话:在同一群组内,终端与终端之间可进行视频通话; 19. 无线传输: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向平台传输视频图像,图像分辨率2160P/1440P/1080P/720P/480可设置,视频文件可保存至服务器; 20. 卫星定位: 执法记录仪可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并内置北斗和GPS模块; 21. 录制文件:H.265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各分辨率1小时录制文件大小:1920×1080 30帧/s:小于1.5GB; 22. 防抖设置:可通过菜单设置开启/关闭防抖功能; 23. 重要视频高帧摄录:标记重要视频时可触发高帧摄录,高帧摄录分辨率和帧率分别为1080P/60帧、720P/120帧、720P/240帧; 24. Type-C接口读取速率:通过上位机软件连接样机后,上位机读取样机数据的速率≥280Mbps; 25. 息屏感应:支持息屏感应功能,当感应器被遮住时,可自动息屏; 26. 电池舱盖锁定:电池舱盖可通过锁定装置进行锁定,锁定后无法打开电池舱盖; 27. 文字语音播报:可在平台上编辑文字信息并将文字信息实时推送到执法记录仪进行语音播报,支持群报、单报; 28. 充电:电池充电时间≤2.5h; 29. 人脸/车牌识别:执法记录仪具备人脸和车辆号牌抓拍功能; 30. 项目验收过程中,供应商需提供中标5G执法记录仪产品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据GA/T 947-2015行业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核查。 台 50 2 实时指控平台 1. 扫码注册:系统可通过添加警员注册信息生成注册二维码,记录仪进行扫码注册; 2. 终端报警:系统可接收记录仪设备上传的SOS、电子栅栏、关机等报警信息,对SOS、电子栅栏报警进行显示和发出声音警报,对关机报警进行显示; 3. 视频对讲:系统可查看记录仪实时视频,并可进行语音对讲; 4. 语音对讲:系统与记录仪可进行语音对讲; 5. 快速定位:系统可对符合条件(包括单位、区域、在线/离线状态和在线时长)的所有记录仪进行快速定位; 6. 实时定位:系统可查看和跟踪记录仪实时位置; 7. 历史轨迹:系统可对记录仪进行历史轨迹查询; 8. 电子栅栏:系统可对终端使用区域范围进行添加、修改、禁用和删除; 套 1 3 系统搭载服务器 1. 基于Purley架构的2U机架式主流双路服务器; 2. CPU:≥2颗 12核4T 2.1GHz 3.内存:≥2×16GB/硬盘:2×6TB企业级/1×LR382A 8口; 台 1 4 存储 1. 系统架构:SAN融合存储,满足客户混合存储网络需求;支持FC-SAN、IP-SAN、SAS-SAN 接口混插; 2.专业性:服务器,存储统一品牌,以便于管理和维护; 3.储存控制器:专业的存储控制器架构,每控制器含独立的IO处理器; 4.性能:IOPS不低于35万,读写带宽不低于3GB /S; 5.冗余性:磁盘阵列控制器,硬盘,电源,风扇均可进行热插拔;配置冗余电源,风扇; 6. 高速缓存:支持独立的高速缓存系统,非操作系统共享,专用于存储IO处理,标配8/16GB,最大支持32/64GB,本次配置不低于8G 缓存容量; 7. 主机接口:单台主机最大支持16个主机接口, 标配4*1G iSCSI可选配:4* 8G FC、2* 16G FC、2* 6G/12G SAS、2* 10G SFP+ RJ45; 8.硬盘:最大支持320块硬盘,支持SATA/SAS/SSD硬盘,支持SAS接口,SATA接口 SSD硬盘,支持73G/146G/300G/450G/600G 15000转SAS 6G硬盘,支持500G/1T/2T/3T/4T/6T/8T 7200转企业级SATA硬盘,支持SATA/SAS 接口的MLC、EMLC、SLC 固态硬盘,本次配置不少于7200转速,不低于60T容量企业级硬盘; 9. 快照:配置快照、卷镜像、卷复制功能; 10. 自动精简配置:配置自动精简配置;可以保障客户划分大的分区空间大于实际空间; 台 1
三.其他要求 1.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2.以上产品要求质保1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安局 地 址: 直方街盘锦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 1390-4276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 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8650081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