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以93.72分的高分顺利通过海关总署专家组的考核验收,这标志着盘锦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达到了《国际卫生条例(2005)》制定的口岸公共卫生标准,保证了盘锦港口岸不会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被世界卫生组织关闭和控制,为保障盘锦港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10月30日—31日,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现场笔试、资料审核等多种方式,围绕沟通协调能力、常规核心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等三大方面216项具体工作进行全面审核。
据了解,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是我国政府对世界卫生组织的庄重承诺,有利于改善口岸的通关环境,推动外经贸的持续发展。市政府高度重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工作,多次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工作,将其纳入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着力防范口岸重大卫生事件,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并成立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协商机制和保障措施,督促港口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核心能力相关设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得到很大提升。
此次盘锦港口岸核心能力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对于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中日韩自贸区创建,强化与周边城市和重点区域协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