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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5 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0-11800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50000

最高限价(元):1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031630分至2025111100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5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要求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且需保证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盘锦市中医医院

  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0

联系方式:0427-3834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龙湖中铁建云璟s1门市26

联系方式:024-81899488

邮箱地址:/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丰

  话:1394160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