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1-14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2023年公益惠民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50场演出,包括排练、演出、灯光、音响、舞美、交通、食宿、剧院场租费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徐志强、贾艳君、王晓派三位专家论证,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的第五项: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这项采购符合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盘锦市艺术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又兴中路3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潘攀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兴中路30号 联系电话:1850427023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周大伟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曙光街北100米C座3号208室 联系电话:0427-2839399 六、附件 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