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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19年普通公路干线(大养线、法盘线、海欢线)建设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盘锦市2019年普通公路干线(大养线、法盘线、海欢线)建设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盘锦市大养线(东郭至锦州界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工发【2018】529号)、《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盘锦市法盘线(混江沟至二界沟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工发【2018】527号)、《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盘锦市海欢线霍田路至二十里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工发【2018】168号)、《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盘锦市海欢线(芳草路至中华路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工发【2018】530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19】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盘锦市2019年普通公路干线(大养线、法盘线、海欢线)建设改造工程
2.2.招标单位: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2.3.建设地点:盘锦市盘山县、盘锦市大洼区
2.4.工程规模:
(1)大养线(东郭至锦州界段):该工程位于省道大养线盘锦市盘山县境内。路线起于东郭,终止于锦州界,起讫里程桩号K55+763-K68+652,全长12.889公里。
(2)法盘线(混江沟至二界沟段):该工程位于省道法盘线盘锦市大洼区境内。路线起于混江沟,终止于二界沟,起讫里程桩号K355+676-K358+208,全长2.532公里。
(3)海欢线(田路至二十里段):该工程位于省道海欢线(原县道田仙线)盘锦市大洼县境内。路线起于霍田公路,终止于二十里,起讫里程桩号为K234+404-K240+778(原路线田仙线桩号为K4+173-K10+547),全长6.4公里。
(4)海欢线(芳草路至中华路段):该工程位于省道海欢线盘锦市大洼县境内。该路设计批复起于芳草路,终止于中华路,起讫里程桩号K240+826-K247+711,路线全长6.885公里。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2019年普通公路建设改造工程投资计划,本次路线修建起点为芳草路,终止于一江路,起讫里程桩号为K240+826-K246+923.515,计划修建长度为6.1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共计129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7合同估算价:614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业绩要求:在近三年(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长度为10公里以上的道路改造或新建工程项目。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1人,须具备道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包含起止时间当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电话:0427-8650086)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⑤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⑥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合同);
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信用报告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的网页截图;
⑧项目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提供道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身份证以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包含起止时间当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及一套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省委正门斜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玖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7日14时0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及《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http://ggb.panjin.gov.cn/)。
注: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5号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427- 32160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省委正门斜对面
邮 编: 110001           
联系人:史宇亮
电话:024- 23601220
传 真:024- 23229123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303873417488
联系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