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8-01 阅读次数:】
华锦钱江路加油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4058 | 工程名称 | 华锦钱江路加油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4058001001 | 标段名称 | 华锦钱江路加油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北方华锦石油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填报单位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0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盘海高速公里G16东侧,S102南侧。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 钱坤 |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辽121050803756 | 7970000.000000元 | 150 | 合格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87.6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钱坤 | 辛大伟 | 李玉华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戴连富 | 辛大伟 | 李玉华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招招 | 戴永常 | 杨东宁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LB[2020]01309],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鲁建安B(2010)0900167],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070960012],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70960012],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70960012],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07096001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鲁建安B(2011)0900274],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鲁209101103637]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201106150]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76100588],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123702235] | 注册一级建筑师[20211106242] | ||||||||
注册资格 |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21050803756 | 鲁209080902291 | 鲁209101103637 | ||||||||
投标报价 | 7970000.000000元 | 8775000.000000元 | 8907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0 | 150 | 150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建筑行业乙级、电力行业乙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石油化工工 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 87.68 | 82.95 | 75.6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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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