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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辽河平安镇曹蔡村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西六家子镇
双庙镇
双庙镇
监督部门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18704246000
项目地址
平安镇曹蔡村
招标人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大辽河平安镇曹蔡村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202621110490544617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89.9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丁坝维修先将原丁坝0.5m厚石笼坝坡进行拆除,丁坝坝坡采石笼修复,石笼护到枯水位-1.15m,护砌厚度为0.5m。丁坝顶高程为3.8m。5#丁坝长度17m,8#丁坝长度12m,宽度5m,坝头为半径2.5m的半圆。两侧石笼坝坡坡度为1:1.5,坝头石笼坡度为1:2.5,坝头水平垂直水流方向长度为12.38m,两侧坝坡顺水利方向长度7.43m。 枯水位-1.15m以下为坝基修复。坝头处边坡坡比为1:2.5,基础坝头坝坡抛石回填应超过深泓线,两侧坝基边坡按照1:1.5的坡比进行抛石加固。5#丁坝为双层护脚,8#丁坝为单层护脚,按照1:2.5铺设至深泓线以外,覆盖坝头深坑后上扬段水平铺设3m。 抛石柴排护脚采用柴排上压抛石的防护型式,护脚总厚度1.0m,其中抛石厚度0.4m,抛石下垫0.6m厚柴排。
标段(包)名称
大辽河平安镇曹蔡村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621110490544617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5#、8#丁坝进行修复,原石笼丁坝拆除及恢复470m3,坝基抛石修复1582m3,新建柴排2400m2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保证金
0.8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6-11-2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84.895698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10-23 08:30至2026-10-30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16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6-11-16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此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评标组织形式
本地集中评标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9号
联系人
刑志强
电话
18342319333
邮箱
liu1318855345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人
王凤琴
电话
0427-6859695
邮箱
liu13188553458@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凤琴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