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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界沟滨海路及南环路污排管线维修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二界沟滨海路及南环路污排管线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4】137号、大行审发【2024】141号、大行审发【2024】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街道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界沟滨海路及南环路污排管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二界沟滨海路及南环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界沟滨海路及南环路污排管线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300水泥管18m、DN400水泥管45m、400PE管683m、500PE管860m以及污水井40座。具体内容详见各分项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4126001001
二界沟滨海路及南环路污排管线维修改造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界沟滨海路及南环路污排管线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300水泥管18m、DN400水泥管45m、400PE管683m、500PE管860m以及污水井40座。具体内容详见各分项工程量清单。
45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3.0
    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25日 开工至 2025年03月1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2.必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299981399093 联系电话:0427-8650032 6.合同估算额:349万元。 7.质量要求:合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沈雪涛
姓名:
李跃
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街道办事处
单位: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招标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街道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泰为汽配城25栋10号
邮编:
124200
邮编:
124000
联系人:
沈雪涛
联系人:
李跃
电话:
18406258777
电话:
15184257679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李跃
异议联系人电话:
15184257679
电子邮件:
1739948610@qq.com
电子邮件:
24159220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