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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实验小学综合楼项目
一、招标条件
    大洼区实验小学综合楼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4〕26号、大行审发〔2024〕71号、大行审发〔2024〕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区实验小学综合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实验小学教学楼西侧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6016.77㎡  其中:    层数:    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4594001001
大洼区实验小学综合楼项目
1、综合楼: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共6016.77㎡,建筑高度23米,共5层,框架结构;2、消防水池:新建消防水池1座,长18.4米,宽3.1米,深3.2米,钢筋混凝土结构;3、道路工程:拆除沥青道路715㎡、火烧板铺装1579㎡、牙石435米;新建沥青路面558㎡、铣创沥青罩面1581㎡、塑胶场地铺装1120㎡、牙石527米;4、外网工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绝缘电线、控制电缆、绝缘电线、镀锌钢管、给排水、消防水管线、拆除路面及恢复等
261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4.0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3日 开工至 2025年08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除外】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9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4年12月6日 9 时 0 分前完成交纳。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99981399093,电 话:0427-8650032。 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估算价:1830.178847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杨主任
姓名:
王工
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
单位: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副经理
职称:
职称:
高级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四新社区
地址:
大洼县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3194271919
电话:
0427-6859695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王工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27-6859695
电子邮件:
dwsx_25@126.com
电子邮件:
19840587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