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1-16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盘锦市大洼区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2﹞131号、大行审发﹝2022﹞17号、大行审发﹝2022﹞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大洼区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对大洼街道内的东升社区、四新社区、站前社区、振兴社区、兴盛社区和田家街道内的富田社区、东方社区等社区进行燃气设施改造。涉及13个老旧小区,改造用户端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与可燃气体报警器联动装置的物联网表、自闭阀、长寿命灶具连接管等,共计改造156栋楼,总户数6695户。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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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12月20日 开工至 2023年12月31日 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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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 6.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资格。 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以本条为准)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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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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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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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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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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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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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03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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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2 年 12 月 7 日 15 时前完成交纳。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21050173200100001927 联系电话:0427-8650032 6.合同估算额:743.7万元 。 7.质量要求: 合格。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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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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