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设工程 > 开标公告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备案证明辽东湾行审备{2020}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辽东湾港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二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

2.2合同估算价为1279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仪表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四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办公楼、宿舍楼、餐厅、门卫室(3个)、变电所、控制室、仓库、消防加压泵房、氮气站基础、工艺及热力管网基础、凝结水站及热水站、消防水罐V5041~V5043基础;

工艺安装工程:储罐安装、管道安装;

电气仪表工程:工业电气,工业仪表;

室外配套工程:全厂通讯消防及弱电工程、全厂防雷、防静电及接地设施工程、全厂供电及照明工程、全厂给排水工程、生活污水提升池仪表、道路及停车场工程、围墙及大门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21年6月25日开工至2021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28个日历日(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部门备案的信用等级证书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80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1617 15 :00完成缴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方式:转账或保函。

4.4选择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5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7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话:0427-865003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28日至2021年6月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复印件带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注册资格证书、信用等级报告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618日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一楼开标室。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辽东湾港务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   系  人:刘成宇
联 系 电 话:
0427-340098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427-35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