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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基地工业设备仓储库二期工程项目监理(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盘锦基地工业设备仓储库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盘锦精细化工(塑料)产业园区备案。以双区发改备[20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内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钢结构  跨度:  21.5  建筑面积:  2580.0㎡  其中:    层数:  1  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7930001002
监理
新建1#仓库的土建、消防、电气工程等项目的监理。
168
    4.工期要求:2021年04月28日 开工至 2021年10月13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3、保证金缴纳:3.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5万元整(人民币),须在2021年4月19日15时00分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的形式和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3.4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电 话:0427-8650032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05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20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4月07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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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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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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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邓德龙
联系人:
周晓亮
电话:
13942374886
电话:
024-2387286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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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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