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03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 GC21110020210001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2-22 16: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02-09 16: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2-24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1-02-25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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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田庄台镇居家养老服务站(文化站)装修工程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田庄台镇居家养老服务站(文化站)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大行审发【2020】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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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田庄台镇。 2.2合同估算价为130万元。 2.3招标范围:改造总建筑面积602.00平方米。实施内容:土建拆改、房屋装修和水电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计划工期30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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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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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3.3.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除外。3.3.2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其他要求:3.5.1必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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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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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2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1-02-24 15:00前完成缴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方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4.4选择转账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后,在导航栏确认【投标保证金】位置选择对应项目并查看虚拟子账号,需从基本账号将保证金汇入此账号中,汇款成功之后在来款记录位置绑定保证金。(提醒:因汇款过程中有时间差,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绑定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5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投标系统确认有效后,再进行其他投标流程。(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4.6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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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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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03 08:30至2021-02-22 16: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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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2-25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半小时内自行解密,超过此时间作无效处理。。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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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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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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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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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