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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
一、招标条件
    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0】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9477001002
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
中发巷、园区路、新区路、新康巷、商业街、商业巷、建设街、鹤乡路、财源巷、建设街雨污管道拆除及新建等,全过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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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1年01月29日 开工至 2021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1月20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和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9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1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18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张洪玉
姓名:
单位: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赵家(天龙药业南)
邮编:
邮编:
12401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郭工
电话:
18242747888
电话:
0427-2285888
传真:
传真:
0427-22858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1120843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