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9-30 阅读次数:】
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污泥干化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1、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盘发改发【2018】396号),招标人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污泥干化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估算价:5000万元
3、供货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原盘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
4、招标范围:处理规模为250吨脱水污泥/天的全套污泥干化处理工艺系统及所有辅助系统供货及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仪表、控制、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及管道配套的油漆及保温),检修所需的固定或活动起吊装置供货及安装;整个干化系统单设备空载试车、系统空载调试和带料试运行,系统分步调试及干化机联动调试所需耗材(如各部位的润滑油、脂、可能的导热油及满足系统带料安全运行自身必备的其它材料)、专用工具、两年所需的备品备件。蒸汽,电力,水,污泥等由招标方提供。
5、供货周期:设备交货期应在供货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方正式通知后三个月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应在土建交安后的90天内完成;调试出合格出泥应在安装完成后15天内结束(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机械或电气或环境保护专业);
③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招标文件的领取:
7.1领取时间:2020年9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3日16时00分
7.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7.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8、投标保证金:
8.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人民币),须在2020年10月20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
联 系 人:毛旭
联系电话:0427-828135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王志宇
联系电话:0417-3355086
传 真:0417-3355093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电 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