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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山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工程第四标段(大羊河和西鸭子河)、第五标段(丰屯河)监理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0001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9-02 16: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0-09-05 16: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09-14 15:00:00
开标时间: 2020-09-15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盘山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工程第四标段(大羊河和西鸭子河)、第五标段(丰屯河)监理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宁省盘山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河道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盘县行批字【2020】1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向上争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县域内。
2.2合同估算价为62万元。
2.3招标范围:四标段(马仗房调水涵2孔(宽2.0m×高2.0m)、大羊河清淤工程4.2km、西鸭子河清淤工程9.9km,大羊河护坡工程2.1km,西鸭子河护坡工程1.7km,西鸭子河山皮石路面工程16.6km等);五标段:(红旗一分干与六六干渠连接倒虹吸工程,长62.5m,2孔(宽2.0m×高2.5m)、丰屯河清淤工程18.5km、丰屯河护坡工程4.1km,丰屯河山皮石路面工程21.7km等)等工程监理。
2.4工期要求:2020年09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计划工期213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职称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项目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同一批次辽宁省盘山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河道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监理)共分四个标段,不兼投。。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1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0-09-14 15:00前完成缴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方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4.4选择转账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后,在导航栏确认【投标保证金】位置选择对应项目并查看虚拟子账号,需从基本账号将保证金汇入此账号中,汇款成功之后在来款记录位置绑定保证金。(提醒:因汇款过程中有时间差,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绑定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5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投标系统确认有效后,再进行其他投标流程。(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4.6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8-25 08:30至2020-09-02 16: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9-15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如采用电子保函,请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电子保函”菜单进行投保。(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盘锦市盘山县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 李永文 联 系 人: 吴崎
电 话: 13082237800 电 话: 15004177520
传 真: / 传 真: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