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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电子产业带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学电子产业带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学电子产业带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备案证明)兴发改发备[2020]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盘锦城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学电子产业带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次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位于中华路工业走廊两侧,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以南,光学电子科技园规划面积 4.96 平方公里。

2)项目估算价:2574.05万元(其中:勘察20.05万元、设计:74.00万元、施工2480.00万元)。

3)计划工期2020 年0916日开工,2021年0606日竣工

4)招标范围本工程总里程约2110 米,道路面积约42770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东跃街(中华路-油英南路)段全长约 677 米,道路红线宽 24 米;

2)油英西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全长约 787 米,红线宽 14 米;

3)东跃街南侧园区规划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646米,红线宽 24 米;

本项目主要为新建三条路,建设内容包括挖方、路面垫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透层油、路面面层及土路肩回填等,其余配套工程包括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三大部分。

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资质并且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设计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EPC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5.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7.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相关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不超过家(含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施工企业

3.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10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除外。

4. 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80000元整(人民币),须在20200909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24日至 2020年0831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9 15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大洼东华路77号)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盘锦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 盘锦城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4000                   

人:李晶                              

   话:0427-2808186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编: 110004                        

人: 蒋衍、杨雪、彭丽华               

   话: 024-23180489                    

         

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话:0427-8650032                                     

                                          

                       2020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