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7-13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兴2020034
兴隆台区油英路、鑫华支路新建工程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隆台区油英路、鑫华支路新建工程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隆台区油英路新建工程项目的批复》、《兴隆台区鑫华支路新建工程项目的批复》,兴行审发【2020】115号、兴行审发【2020】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油英路、鑫华支路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1)起点位于惠宾街,终点止于兴隆台区街;(2)起点位于惠宾街,终点止于盘宇街。
2.2合同估算价为:45万元。
2.3招标范围:兴隆台区油英路、鑫华支路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方案。
2.4工期要求: 2020年8月13日开工至 2020年 9月2日竣工,计划工期2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资质相应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9万元整(人民币),须在 2020年 07月 31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0年 7月13日至 2020年 7月 18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8月 5 日09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秦工
电 话:1571427334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炫特区A座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427-3267767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电 话:0427-8650032
2019年 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