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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电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起步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学电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学电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备案证明兴发改发备【2020】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科技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投资所需资金26976.6万元均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学电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起步区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至:东至油英路,南至东跃街,西至中华路,北至公园街

2.2合同估算价:  26976.6 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355日历天(其中:勘察10个日历天;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45 个日历天,施工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光学电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起步区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单位: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设计单位: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单位: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EPC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

3.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或给排水专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7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或建筑相关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3.8拟派EPC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互之间不得兼任。

3.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10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
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单位。
注: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7月17日15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至 2020年7月6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7  20  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科技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李晶

电 话:0427-2808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王亚男

电 话:024-25138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号:303873417488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