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6-24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 GC21110020200005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7-02 16: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0-07-02 16: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7-14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0-07-17 09:0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维修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二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0]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补贴资金为49.6%、地方配套资金为50.4%,招标人为盘山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盘锦开来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境内。 2.2合同估算价为3550万元。 2.3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位于盘山县境内的高升街道等各镇、街道。村级公路新改建工程共计30.97公里。 二标段:项目位于盘山县境内的坝墙子镇等各镇、街道。村级公路新改建10.72公里。 四标段:该项目位于盘山县境内的高升街道、胡家镇、甜水镇、得胜街道。改建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共计26.48公里。 五标段:该项目位于盘山县太新线双绕干线桥拆除重建,桥梁全长52m,桥梁全宽12.8m,跨度16m。 2.4工期要求: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158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二、四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兼投。 |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 |||||||||||||||||||||||||||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一标段: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29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40,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五标段:人民币陆(¥60,000.00元)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2020-07-14 15:00前完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交纳凭证复印件。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24 08:30至2020-07-02 16: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7-17 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78. 联系方式 | |||||||||||||||||||||||||||
| |||||||||||||||||||||||||||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