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6-19 阅读次数:】
盘锦市高新区石油装备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街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高新区石油装备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盘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盘锦市高新区石油装备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开经发【2018】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城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高新区石油装备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街工程施工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河南路-裴家路。
2.2项目估算:74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工期要求: 2020年07月25日开工至 2021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524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需提供省(市)信用办或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0年07月08日15:00前完成,其递交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0年06月19日至 2020年06月2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07月13日09时30 分。
6.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6.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在线解密。
6.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盘锦城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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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盘锦市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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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大洼区田家镇幸福里小区南商网 |
联 系 人:回艳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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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27-8278808 手 机:15042769595 |
电 话:0427-2808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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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孙迎春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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