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设工程 > 开标公告

盘锦市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盘锦市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盘锦市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发【2020】12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辽东湾新区

2.2合同估算价:16604.98万元

2.3工程规模及内容:改造取水泵站、深度处理车间、出水管线、浓盐水管线 

2.4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7月30日开工至 2021年7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365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项目EPC总承包(包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

本次招标范围是在经批准的《盘锦市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 盘锦市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培训、验收、出水水质达标等服务,包含所有临时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费、电费、加药费用和浓盐水处置费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只承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人工费(调试的时间不超过3周,超过3周则水费、电费、加药费用和浓盐水处置费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试运行时间不超过2周,各项进出水指标达到规定标准要求,超过2周则水费、电费、加药费用和浓盐水处置费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期间招标人提供的各种药剂质量及数量等需求必须及时到位)。

2.6质量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和3.2资质

3.1设计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工程)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工程)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2020年7月6日16:00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6月16日至202062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资格确认后,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严继欣

电 话:0427-379699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丰裕大厦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 15804274266

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号:303873417488

联系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