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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0年干线公路(库盘线、庄西线)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盘锦市2020年干线公路(库盘线、庄西线)中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2020年干线公路(库盘线、庄西线)中修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0年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代建项目及省以上投资招标控制金额(第一批)情况的函辽交发展便字【2020】13号)及辽交发展建养【2020】71号、辽交发展建养【2020】72号、辽交发展建养【2020】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以上投资,招标人为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锦市2020年干线公路(库盘线、庄西线)中修工程。

2.2工程规模及建设地点:

盘锦市2020年干线公路(库盘线、庄西线)中修工程施工,包括:庄西线田庄台大桥至台子前段、库盘线后壕至伞家段、库盘线伞家至田庄台段三条线路中修工程。

(1)盘锦市庄西线(田庄台大桥至台子前段)中修工程:位于国道庄西线盘锦市大洼区境内。路线起于田庄台辽河大桥,终止于与库盘线交叉口,起讫里程桩号K177+520-K178+910,全长1.39公里;

(2)盘锦市库盘线(后壕至伞家段)中修工程:位于省道库盘线盘锦市盘山县境内。路线起于后壕,终止于伞家,起讫里程桩号K228+947-K240+500,全长11.553公里;

(3)盘锦市库盘线(伞家至田庄台段)中修工程:位于省道库盘线盘锦市大洼区境内。路线起于伞家,终止于田庄台,起讫里程桩号K240+500-K274+460,全长33.96公里。

2.3招标范围:盘锦市2020年干线公路(库盘线、庄西线)中修工程的全部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沿线桥涵、安全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4工期要求:2020年05月21日至2020年08月31日,共计103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等级: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7-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企业业绩:

5年内(竣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

3.4企业信誉:

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主要人员:

3.5.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5.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2020年0512 日15:00时前完成,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交纳凭证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23日至202004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317房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40930

递交地点及方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鑫华国际小区西北门北走200米),纸质文件递交。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不召开。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ggb.panji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 D5楼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陈女士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10005

    话:0427-3216015

    话:024-82612021、23388267

    真:              

    真:024-23388267

 

电子邮件:lngczb@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号:06135601040003330                        

 

                   20200423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