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3-25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兴2020007
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李家村、裴家等村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李家村、裴家等村项目,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李家村、裴家等村项目的批复】(兴行审发【2020】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省级、市级、区级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李家村、裴家等村项目EPC工程(具体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李家村、裴家等村项目EPC工程
建设地点:兴海街道李家村、小梁玉村、裴家村,惠宾街道的前胡村、二十里村小胡屯,新工街道牛官村。
资金来源:省级、市级、区级财政。
2.2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790万元。
2.3招标范围: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李家村、裴家等村项目EPC工程,承包人应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2020年4月29日开工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设计周期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8日,施工工期2020年5月9日-2020年6月30日 (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①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工程)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⑤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
⑦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 投标资格确认及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6万元。请于2020年4月17日15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转账或电汇、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效。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5日至 2020年3月30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0日13:30(北京时间),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炫特区A座
邮编: 124000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赵琪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142740860 电 话: 0427-3267767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电 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