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3-13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隆台区2019年工商行家属楼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隆台区2019年工商行家属楼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兴发改发【2019】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及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2019年工商行家属楼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财贸社区。
2.2合同估算价为28.5万元。
2.3招标范围:主要对路面及排水设施维修,路面维修面积1500平方米,排水管线160米。
2.4工期要求: 2020年 04月10日开工至 2020 年7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12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资格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3日至 2020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2020年 03月 30日 15:00前完成,其递交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0年03月13日至 2020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请到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04月03日9时30 分。
6.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6.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在线解密。
6.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沈抚新区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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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盘锦市经济开发区兴隆工业园兴盛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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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
联 系 人: 冯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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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27-6978899 |
电 话: 17542774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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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高工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