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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湖滨公园湖水净化清淤测绘)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湖滨公园湖水净化清淤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内 
 2.2合同估算价:35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3月1日开工至 2020年4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61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湖滨公园湖水净化清淤后的工程测量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7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2020年2月7日16:00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20120日至 20192月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测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等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2月10日14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27-2361569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0427-69788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