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城区强排站改造项目
【发稿时间 :2019-12-11 阅读次数:】
大洼区城区强排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洼区城区强排站改造项目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大洼区城区强排站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行审发【2019】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区城区强排站改造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
2.2项目估算价:1906万元。
2.3 招标范围: 城南排水站排水泵房和配电室重建,配电设备全部更换,更换3台潜水轴流泵,排水流量达4.8立/秒,增容变压器2台*400千瓦;城北排水站排水泵房和配电室重建,配电设备全部更换,更换4台潜水轴流泵,排水流量达8立/秒,增容变压器2台*500千瓦,新建一座80米*14米雨水方涵;城西排水站更换5台干式轴流泵,排水流量达5.6立/秒,配电设备全部更换,更换进水闸门3座,新建值班室1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20年1月7日开工至 2020年6月7日竣工,计划工期153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同级或以上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需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万元),须在2019年12月27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2月11日至 2019 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信用报告、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材料原件和 加盖公章复印件,到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请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王子天
联系电话:182427478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开发区科技街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0427-2285888
账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
账号:2100 1730 3080 5250 5820
联系电话:0427-345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