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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的批复》(兴行审发【2019】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市级、区级、农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监理(具体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惠宾街道胡家村、新工街道粮家村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对惠宾街道胡家村、新工街道粮家村农村厕所进行施工改造,改造共计1197户。改造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基础铺设、管道铺设、沟槽排降水、管道回填等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5.4万元。

2.4工期要求:2019年  10    30日开工至  2019年 11 月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22  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3.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9日至 2019年10月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上午09时 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炫特区A座
邮编: 124000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赵琪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15142740860                  电 话: 0427-3267767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