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兴稻作人家民宿建设项目(三期)
【发稿时间 :2019-09-12 阅读次数:】
荣兴稻作人家民宿建设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兴稻作人家民宿建设项目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建设荣兴稻作人家民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辽东湾经发[2016]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荣兴稻作人家民宿建设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荣兴街道
2.2总投资:753万元。
2.3招标范围:三期改造民宿等工程三期改造20栋民宿及厂区道路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26日,计划工期40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同级或以上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整,须在2019年9月30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等材料于 2019年9月12日至 2019年9月20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万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0月9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请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4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会议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荣兴街道
联系人:于曙光
电 话:139427978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丰裕大厦
联系人:马工
电话: 15804274266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