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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和标准

 

       分类
 
内容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概念 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及定点采购。
1、标准定制商品 : 制造方法和成品有国际、国家、行业的标准明确统一 规定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商品。例如印刷品、耗材、电器、水泥、钢材等 , 或者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商品。
2、通用服务项目 : 没有个性化技术 , 商务指标不复杂 , 且服务类型通用的采购项目。
 
 
 
综合评分法更多地考虑了供应商的整体实力,适用于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
综合评分法为减少计算的繁琐 , 综合评分法多采用百分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