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产权交易 > 开标公告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鹤类繁育保护站内苇田生产经营权租赁项目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受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将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鹤类繁育保护站内苇田生产经营权租赁项目(项目编号:LNJYCQ20261020001)进行线上竞价,现邀合格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转让方: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一、转让标情况

包段编号

包段名称

底价

保证金

竞价方式

标的概况

LNJYCQ20261020001001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鹤类繁育保护站内苇田生产经营权租赁项目

15万元

3万元

线上

依据2020年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委托盘锦佳田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单位所属鹤类繁育保护站占地面积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为总面积4564493.47平方米合6846.7402亩,其中苇田面积:4299931.62平方米,合6449.9038亩(2025年减少苇田面积9.3万平方米);水域面积:248367.45,合372.5449亩(2025年增加水域面积9.3万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16194.4平方米,合24.2915亩,此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苇田总面积为:6449.9038亩-93000/666.7亩=6310.4108亩。

依据辽宁金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首先测算苇田芦苇产量,盘锦市苇田平均亩产量在400公斤左右,由于委估苇田坐落在鹤类繁育保护站内,受到鹤类繁育的影响,部分区域芦苇不能收割,造成总体产量降低我们按照亩产量320公斤进行测算。由于受到鹤类繁育的影响,芦苇品质一般,芦苇吨售价较低一般为380元,收割吨成本298元(包括苇田上水费用),另加清理8000延长米防火道费用16000元,则芦苇吨成本为305.9元,委估苇田芦苇年收益:

320/1000×6310.4108亩×(380 -305.9)≈150000元。

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标(成交)人负责鹤类繁育保护站内全域生态补水,保证种鹤笼舍、坑塘、沟渠常年保持正常水位,保证芦苇正常生长,保持承包区域苇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上水费用中标(成交)人与供水部门自行协商,结果报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经林湿中心、中标(成交)人、供水部门三方共同确认后,合同生效。

2.在承包期间,招标人有权在承包区域内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和水鸟生境改造提升工程,中标(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对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不予赔偿。

3.中标(成交)人不得在承包区域内的坑塘水面从事任何养殖活动。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成交)人不得擅自与他人签订转包转租协议,如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承包费用不予退回。

4.中标(成交)人进行芦苇生产经营,所有发生的费用(春季和冬季上排水费、电费、防火费、割运费等)均由中标(成交)人承担。在承包过程中不得使用农药、灭草剂、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对生态系统有破坏性药品。

5.招标人负责规范中标(成交)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标(成交)人不得改变承包区域内苇田和水面现状,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如需修建临时性设施,需经招标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以修建,及时清除生产生活垃圾,不得污染生态环境。因中标(成交)人生产经营而导致湿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招标人包括并不限于解除协议,且不承担中标(成交)人任何损失。

6.中标(成交)人应在当年的11月10日至20日,按招标人要求对站内道路两侧及笼舍四周的芦苇及杂草进行清除外运(防火隔离带),长度约8000延长米(详见附图二),费用由中标(成交)人承担。

7.为保证给迁徙鸟类营造更好的栖息环境,中标(成交)人必须在次年的1月20日前完成芦苇收割及运出,芦苇收割后禁止烧荒。

8.中标(成交)人负责承包区域运营安全,包括苇田防火、防盗及其他人身财产等一切安全,中标(成交)人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等各种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9.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如遇政策性变化,或因政府需要征占该项目区域时,甲乙双方须服从安排,承包协议自动终止。国家相关土地补偿及招标人所属固定资产归招标人所有,中标(成交)人所建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归中标(成交)人所有;中标(成交)人负责的苇田补水量不能满足维持承包区域湿地生态功能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

10.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组成的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1.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中标(成交)人后,中标(成交)人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

12.中标(成交)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将经营权交还招标方,同时终止任何生产行为。由中标方投入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

13.在承租期内,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国家重大政策变更、战争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

14.中标(成交)后就芦苇湿地经营权租赁工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三、项目标的展示情况

包   段

展示

展示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展示地点

LNJYCQ20261020001001

是

2026年10月29日、10月30日、11月2日法定工作日的8:30-16:00

 

周浩   

15004275896

 

  

 

大洼区鹤类繁育保护站

四、报名流程

1、竞买人首先在“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竞买人,企业用户需办理CA。

(网址链接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2、用“竞买人身份”在行政事业性资产/国有产权报名模块按包段进行报名。

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相应材料(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和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以及标的现状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及上述所需材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电话告知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3、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竞买保证金

1)报名成功后,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2)竞买保证金缴纳:按相关规定从竞买人基本账户(如是自然人,需使用本人银行卡)汇出。

单包项目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须注明所竞项目名称编号。

多包项目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须按包分笔缴纳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包段编号。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16:00

4)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足,则无法竞拍(建议提前交纳保证金,避免银行系统延迟影响竞拍,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5)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竞得人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竞得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扣除已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的剩余合同款。若竞得人拒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竞得人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成交款。成交款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转给转让方。

  成交款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六、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请竞买人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竞买人“网上竞价”功能页面,按照竞价规则:(*竞价以万元为单位)

1、LNJYCQ20261020001001于2026年11月4日09:00:00至2026年11月4日13:00:00进行自由报价。之后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

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15万元人民币,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2、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截止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延时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转让方与竞买人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业务咨询电话: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0427-8650097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15004275896

操作流程电话:024-23447977  0512-58188091

财务联系电话:0427-8650032

八、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链接http://202.97.171.175/)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