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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盘山县水利局资产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原盘山县水利局资产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受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将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盘山县水利局资产租赁(项目编号:LPCQ202409004)进行线上竞价,现邀合格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转让方: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转让标情况

包段编号

包段名称

底价

保证金

竞价方式

标的概况

01

原盘山县水利局资产租赁

402096.00

80000.00

线上

原盘山县水利局资产包括土地一宗,面积为5923.38平方米,一栋综合楼(混合结构,局部五层其它四层,及食堂、锅炉房已装修)车库、门卫等附属建筑物总面积为3141.37平方米,供电、消防、给排水、供暖等配套设施齐全接手即可营业。租期五年。第一年租金需由承租方缴至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再由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出租方。从第二年起,租金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方。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组成的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2、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项目标的展示情况

包段

展示

展示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展示地点

展示说明

01

2024101508:30:00

车飞 2818219

盘锦市双台子区向阳街北侧,渤海路东侧,原盘山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1015日、16日、17日法定工作日的8:30-1630

 

四、登记流程

1、竞买人首先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产权交易)”上注册成为竞买人。(网址链接http://39.97.6.153:8088/login?cloudid=170&systemType=assets

2、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系统。

3、用“竞买人身份”在国有产权登记模块按包段进行登记。

4、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竞买保证金

1)登记成功后,可登录系统通过“保证金管理”菜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并查看相关信息。

2)投标保证金缴纳:根据获取的账号信息按相关规定从竞买人基本账户(如是自然人,需使用本人银行卡)汇出,并注明项目编号。

3)缴纳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根据银行提供的缴纳信息回执,自动调整标段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可随时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登记截止时间):20241017 16:30

5)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足,则无法竞拍(建议提前交纳保证金,避免银行系统延迟影响竞拍,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6)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在确定付清合同价款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如竞得人拒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竞得人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成交款。成交款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转给转让方。

成交款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六、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请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进入竞买人“在线报价”功能页面,按照竞价规则:

 012024101808:30:002024101812:30:00进行自由报价。之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  5分钟。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

  项目联系人、电话:  04278650097 

操作流程电话:04278650093

投诉质疑电话:04278650037

财务电话电话:04278650032

八、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链接http://202.97.171.175/)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合格竞得人需办理CA锁后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中签订合同。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