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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圈河苇场兴盛村回迁楼南5.55亩坑塘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赵圈河苇场兴盛村回迁楼南5.55亩坑塘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受国营赵圈河苇场的委托,拟将国营赵圈河苇场的赵圈河苇场兴盛村回迁楼南5.55亩坑塘使用权租赁(项目编号:LPCQ202204042)进行线上竞价,现邀合格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转让方:国营赵圈河苇场

一、转让标情况

包段编号

包段名称

底价

保证金

竞价方式

标的概况

01

赵圈河苇场兴盛村回迁楼南5.55亩坑塘使用权租赁

5272.50

1000.00

线上

兴盛村回迁楼南5.55亩坑塘出租。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组成的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2、其他条件: (1)、租赁期限1年,出租方按资产现状进行出租,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

(2)、出租方不负责农用地或坑塘的相关工程、水利设施、生产设施等日常维护和修理,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承租方有用水用电需求,出租方负责协助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方有权无偿收回资产使用权,不对承租方的一切投资进行补偿和赔偿。

(4)、承租方必须依法生产经营,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同时,在租赁期间的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负责,如发生的各类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对租赁资产擅自转让、转租,确保租赁资产的合法合规、高效利用。

(6)、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7)、承租方对所租赁农用地或坑塘及附属固定资产应进行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生产需要承租方对所租赁的出租方原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维修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确保出租方相关资产的完好。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资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按评估价赔偿。

(8)、除按时缴纳租金外需另行缴纳抵押金,水田每亩地50元人民币、旱田每亩地50元人民币、坑塘每亩地200元人民币。该抵押金不计利息存放在出租方处,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不继续租赁的,出租方对农用地或坑塘进行验收并在承租方未拖欠租金且结清所有费用后(如水费、电费、农用地烧荒及相关资产损坏赔偿金等),出租方将无息退还抵押金给承租方。如承租方造成出租方农用地或坑塘损坏的,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赔偿费用,赔偿费用先在抵押金中扣除,如抵押金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则超出部分由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

(9)、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将租赁资产全部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予以验收合格后接收。由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的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理,逾期未移走的,出租方有权处置。

(10)、承租人中标后租赁工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文件。  

三、项目标的展示情况

包段

展示

展示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展示地点

展示说明

01

2022050509:00:00

李先生15942775969

兴盛村回迁楼南

展示时间为202255日至202257日(早9点至晚4点)

 

四、登记流程

1、竞买人首先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产权交易)”上注册成为竞买人。(网址链接http://39.97.6.153:8088/login?cloudid=170&systemType=assets

2、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系统。

3、用“竞买人身份”在国有产权登记模块按包段进行登记。

4、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竞买保证金

1)登记成功后,可登录系统通过“保证金管理”菜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并查看相关信息。

2)投标保证金缴纳:根据获取的账号信息按相关规定从竞买人基本账户(如是自然人,需使用本人银行卡)汇出。

3)缴纳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根据银行提供的缴纳信息回执,自动调整标段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可随时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登记截止时间):20220509 16:30

5)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足,则无法竞拍(建议提前交纳保证金,避免银行系统延迟影响竞拍,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6)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在确定付清合同价款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如竞得人拒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竞得人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成交款。

六、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请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进入竞买人“在线报价”功能页面,按照竞价规则:

 012022051011:30:002022051012:30:00进行自由报价。之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  3分钟。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

  项目联系人、电话:04278650097

操作流程电话:04278650093

投诉质疑电话:04278650037

财务电话电话:04278650032

八、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链接http://202.97.171.175/)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合格竞得人需办理CA锁后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中签订合同。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20422